养殖场拆迁补偿分为几部分 1、对土地的补偿,一般可参考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低是建筑。 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合理的搬迁费用。 具体补偿数额问题,一般是以经营者与相关部门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不能认可或者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不得直接强制执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养殖户的申辩权和救济权。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因此,建设养殖场并没有改变原土地用途,无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方不能以养殖户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随意进行强拆。
养殖场拆迁补偿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养殖场拆迁补偿价应对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评估,可以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可以参照类似的养殖场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可以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养殖场评估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以下是对养殖场评估的详细阐述:
评估方法
市场评估:评估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了解市场格局以及产品质量和价格等情况。通过市场评估可以确定养殖的品种和规模,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
财务评估:通过对养殖场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评估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主要关注收入、成本、利润和资产负债情况等指标,评估养殖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