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存在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与收益法。市场法:它是运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通过直接对比或类似分析来预估资产价值的各类评估技术手段的统称。收益法:是借助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定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接着预估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类贬损因素,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从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统称。
房屋或其他资产遭遇暴力强拆该怎么办?资产遭受损失后又怎样评估并获取赔偿?拆迁办的评估公司对资产估值偏低,评估价值明显值时应如何应对?资产价值如何评估?等等,以上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问题,欢迎致电咨询更多有关拆迁征收及资产损失赔偿的问题。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因各地区政策与市场状况不同而存在差异,补偿价值也不尽相同,主要以当地市场行情以及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作为参照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拆迁补偿条例,一般房屋拆迁涵盖以下补偿:土地补偿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价值补偿、临时搬迁补偿费、过渡费、奖励费,若存在经营活动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工人遣散补偿费等等。
拆迁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涉及诸如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的损失,另一方面会给企业带来大量的拆迁与重建费用,更为关键的是会造成重大的企业经营损失。企业工厂停产停业、养鸡场拆迁、养猪场拆迁、奶牛场拆迁、鱼塘拆迁等各类生产养殖基地的拆迁都会引发的损失与费用,补偿费用如何确定,经营损失怎样计量,这就需要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为拆迁当事人提供的拆迁损失补偿评估服务。
房屋评估的标准 房屋评估的标准包括多个方面,如建筑物的折旧程度、土地生熟程度、资本化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以及补地价等。同时,评估还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成本法:也称成本估价法,是将待估的不动产以正常的成本为基础估算待估不动产在一定时点、一定权状态下的价格的一种方法。具体来说,不动产的成本是买卖双方所能接受的价格,这一基本思路即是商品价格的生产费用理论。 剩余法:当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假设开发法: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基准地价法: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房屋评估的定义 房屋评估是指对房屋的价值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定和估算。这一过程中,评估人员会综合考虑房屋的物理特性、市场供需、未来发展潜力等多种因素,以确定房屋在特定时点的价值。
房屋评估的原则 房屋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原则:评估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正确判断房地产的合法性。 高佳使用原则:以被评估房地产的高佳使用为前提评估其价值。 替代原则:评估某一房地产的价格或价值时,参考同一供求范围内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或价值。 估价时点原则:房地产价值是某一时点的价格。
收益法:预期收益原则要求房地产估价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条件下所能取得的客观纯收益,作为评估其收益价值的基础。 成本法:成本法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假设开发法: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应准确预测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并合理估算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和开发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