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可以按其经济用途、使用情况、产权归属、实物形态和使用期限进行分类核算。
1.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两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仓库、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医务室、图书馆以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三类
使用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正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由于季节性和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用以及存放在使用部门以备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机器设备清单,应组织有关评估人员进行清查核实,是否帐实相符,有无遗漏或产权界限不明确的资产。清查的方法可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管理状况以及资产数量,采取全面清查、清查、抽样检查等不同方式。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机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结构状况、运行维护、负荷状况和完好程度进行鉴定,结合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等因素,据以作出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