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安徽养鸡场评估,养鸡场评估标准,养鸡场评估标准,养鸡场评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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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因此,建设养殖场并没有改变原土地用途,无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方不能以养殖户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随意进行强拆。
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
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化养殖,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拆迁带来的就是生产经营的中断甚至是终止,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方应当给予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计算。如果是停业停产,则应当考虑到养殖场转型和职工再就业的周期来核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
拆迁时肯定存在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的情况,这个就属于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终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